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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600080)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09:38
Financial Performance Forecast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to be between 7.93 million and 10.32 million yuan, an increase of 4.89 million to 7.28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60.63% to 239.18%[3] - The expected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8.60 million and 11.20 million yuan, a decrease of 8.81 million to 6.21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50.61% to 35.68%[12] - The total profit for the period is reported to be 3.86 million yuan, with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of 3.04 million yuan[16] - The earnings per share for the period is reported at 0.0082 yuan[13] Investment and Disposal - The company confirmed an investment income of approximately 32.01 million yuan from the disposal of its wholly-owned subsidiary, Jinhua International Hotel Co., Ltd.[6] - The remaining transfer payment from the disposal of Jinhua International Hotel Co., Ltd. is expected to be recovered by December 31, 2024[7] Forecast Accuracy and Assurance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that the above forecast data is preliminary and the specific financial data will be disclosed in the official 2024 semi-annual report[14] - The company assures that there are no significant uncertainties affecting the accuracy of this performance forecast[6] - The company’s board guarantees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and completeness of the announcement content[10] Fair Value Changes - The company recorded a decrease in the fair value change gains of trading financial asset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18]
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邢雅江、韩卓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7-02 11:31
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 露不准确,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以 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你公司董事 长邢雅江、总经理代财务总监韩卓军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办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邢雅江、韩卓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 措施。你公司应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法行 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774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9769698000 名 称 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邢雅江、韩卓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陕证监措施字〔2024〕15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邢雅 ...
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邢雅江、韩卓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6-30 23:35
2024年6月21日 【打印】 【关闭窗口】 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 露不准确,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以下 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你公司董事长 邢雅江、总经理代财务总监韩卓军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办法》第 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邢雅江、韩卓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你公司应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法行为 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陕西证监局 | 索 | 引 | 号 bm56000001/2024-00007627 | | 分 | 类 | | | --- |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日期 | | ...
金花股份:信永中和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2024-06-26 14:19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 (010) 6554 2288 | | --- | | telephone: +86 (010) 6554 2288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 |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ShineWing | |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86 (010) 6554 7190 | |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 (010) 6554 7190 | 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金花企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股份公司或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收到公司转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 ...
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4-06-26 14:19
2017 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28 亿元,其中 4.8 亿元用于"新 厂区搬迁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说明及相关临时公告显示,公司多次延期募 投项目并将募投资金临时补流,2023 年 11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年 12 月,公司将 4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年末,"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累计投入 8,261.72 万元。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多次买卖股票和基金产品, 累计买入 15.05 亿元,卖出 14.66 亿元。请公司:(1)说明募投项目多次延期, 整体施工建设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实质障碍;(2)结合市场环 境、竞争格局、公司产品竞争优劣势以及在手订单情况,论证募投项目的可行 性,并明确列示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计划和预计达产时间;(3)核查募集资金 的实际流向,是否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等交易,是否存在流 1 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或其控制的企业的情形,请中介机构、年审 ...
金花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2024-06-26 14: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关于募投项目。2017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28亿元,其中4.8 亿元用于"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说明及相关临时公告显示,公 司多次延期募投项目并将募投资金临时补流,2023年11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年12月,公司将4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年末,"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累计投 入8,261.72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多次买卖股票和基金产品, 累计买入15.05亿元,卖出14.66亿元。 请公司:(3)核查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向,是否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等交易,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其控制的企 业的情形,请中介机构、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流向核查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显示:2023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流出的交易 对手方去向 ...
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6-24 09:42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24-04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附件:方大意先生简历 方大意先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 拥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先后参加了联适技术项目的 IPO 以及多家拟上市企 业 IPO 辅导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邹丽萍女士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不 再继续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更好地开展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国金证券现 委派方大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邹丽萍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为方大意先生和王可先生,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结束,保荐机构继续就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
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6-21 12:32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4】15 号),陕西监管局对公司及公司 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邢雅江、韩卓军: 经查,2024 年 1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2,092.41 万 元至-1,606.67 万元;3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4,900 万元至-4,200 万元。4 月 27 日,你 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4,28 ...
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4-06-19 09: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06 号 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A 股证券代码:600080; 邢雅江,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韩卓军,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代行 财务总监); -1- ──────────────────────── 孙 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4 年 1 月 27 日,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花股份或公司)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 告》称,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2,092.41 万元至-1,606.67 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 709.27 万元至 922.91 万元。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 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 ...
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2024-05-30 12:07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24-03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 | | | 是否 为限 售股 | 是 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是否为 控股股 | 本次质押股 | (如 | 补 | 质押起 | 质押到 | 质权人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 总股本 | 质押融资 | | 名称 | 东 | 数 | 是,注 | 充 | 始日 | 期日 | | 比例 | 比例 | 资金用途 | | | | | 明限 | 质 | | | | | | | | | | | 售类 | 押 | | | | | | | | | | | 型) | | | | | | | | | | 实际控 | | | | 2024 年 | 2025 年 | 上海徐汇 | | | 相关企业 | | 杜玲 | 制人之 | 7,600,000 | 否 | 否 | 5 月 23 | 5 月 22 | 大众小额 | 69.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