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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尔雅: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9 12:27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4022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24 日(星期五)至 05 月 30 日(星期四)16:00 前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meyzqb@163.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 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5 月 31 日上午 10:00-11:00 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 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 内就投 ...
美尔雅(60010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2:2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4 was CNY 129,720,721.33,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6.83%[5]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a loss of CNY 13,551,576.48, with a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of -CNY 0.04[5] - Operating profit for Q1 2024 was a loss of RMB 14.06 million, compared to a loss of RMB 4.51 million in Q1 2023[20] - Net profit for Q1 2024 was a loss of RMB 13.43 million, worsening from a loss of RMB 4.12 million in Q1 2023[22]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loss of RMB 42,153,580.65 in retained earnings, compared to a loss of RMB 28,602,004.17 in the previous period[18] Cash Flow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CNY 43,881,042.33, indicating a significant cash outflow[5] -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showed a net outflow of RMB 43.88 million, an improvement from a net outflow of RMB 61.90 million in Q1 2023[25]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decrease in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of -$94.20 million in Q1 2024, compared to -$47.50 million in Q1 2023, indicating a worsening liquidity position[34] - Cash in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was RMB 100.69 million, while cash outflow was RMB 89.35 million, resulting in a net cash inflow of RMB 11.34 million[25] - Cash 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resulted in a net outflow of RMB 6.09 million, compared to a net inflow of RMB 3.31 million in Q1 2023[25]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CNY 1,035,767,422.33, down 1.42% from the previous year[6] - The company's current assets totaled RMB 857,181,158.37, down from RMB 876,963,879.46 at the end of 2023, indicating a decline of approximately 2.5%[16] - Total liabilities were reported at RMB 457,192,925.62, slightly down from RMB 458,783,954.64, indicating a marginal decrease of about 0.3%[18] - The company's total liabilities rose to CNY 441.54 million, up from CNY 230.44 million at the end of 2023, marking an increase of approximately 91.6%[28] Shareholder Equity - Shareholders' equity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decreased by 2.41% to CNY 546,743,252.53[6] - The company's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to RMB 546,743,252.53 from RMB 560,294,829.01, a decline of approximately 2.4%[18] - The total equity of the company decreased to CNY 546.68 million as of March 31, 2024, down from CNY 586.34 million at the end of 2023, indicating a decline of approximately 6.8%[29] Operational Costs - Total operating costs rose to RMB 144.77 million, up 10.6% from RMB 130.82 millio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0] - The company experienc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sales expenses, which rose to RMB 38.78 million from RMB 36.29 million year-over-year[20] - The company's management expenses increased to CNY 7.16 million in Q1 2024, compared to CNY 5.71 million in Q1 2023, representing a rise of approximately 25.5%[30] Other Income and Gains - The company reported non-recurring gains of CNY 1,418,283.61, primarily from government subsidies and other income[9] - The company reported other income of CNY 6.83 million in Q1 2024, compared to CNY 4.93 million in Q1 2023, reflecting an increase of approximately 38.6%[30]
美尔雅: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2-08 08:22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4007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 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郑继平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 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2月8日,郑继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46, ...
美尔雅: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8 11:23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88 号卓尔国际中心 20、21 楼 电话:(86 27 8562 0999) 电子邮箱:dewell@ dewellcn.com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美尔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 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的要 求,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 ...
美尔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8 11:23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4005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3,448,93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0.402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刘友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世纪金源国际商务中心 6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
美尔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09 08:02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一月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目录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 | A 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3 |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4 |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6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7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一、股东大会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 ...
美尔雅: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2 10:44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4-004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世纪金源国际商务中心 6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 ...
美尔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02 10:44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 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进行了 修订。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制度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 改内容如下: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新增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 | |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 | |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 |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 |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提供的任何担保; | |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 ...
美尔雅: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2 10:44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4001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8日以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及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青海众友健康惠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吉 林省智瑜科技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亿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1 (四)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继平先生主持。 (五)会议召开 ...
美尔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02 10:44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强化独立董事工作职能,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