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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环: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08 10:38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 1 号金泰大厦 19 层(邮编 100028) 电话:(86-10) 6440 2232 传真:(86-10) 6440 2915 网址:www.zhonglunwende.com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致: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再资环"或"公司")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再资源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出具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对参加现场 ...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3-04 07: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收到黑龙江中再生的通知:黑龙江中再 生将质押给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 30,126,257 股办理了解除质押(该部分股份质押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26 日 披露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 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6)。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登记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中再生 | | | | | | --- | --- | --- | --- | --- | --- | | 本次解质股份 | | 30,126,257 | | |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 | | 100%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 2.17% | | | 解质时间 | 2024 | 月 | 年 3 | 1 | 日 | 一、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基本情况 ...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2-28 07:35
CRE 中再资环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会议主持人:葛书院董事长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3 月 8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 | --- | | 1 | 关于修订《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再次延长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3 | 关于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 | | | 议案 | 五、会议审议议案: 六、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列席人员情 况; (二)推举计票人(非关联股东代表)、监票人; (三)报告议案,股东发言; 1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 ...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22 10:17
重要内容提示: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黑龙江中再生 )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 30,126,257 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数的 2.17%)转让给北 京新兴新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新兴新睿有限合伙)(以下 称本次权益变动)。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中再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新兴新睿有限合伙由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和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实际控制人)的下属企业共同合伙设立。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和持股发生变化,其合 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 ...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关于独立董事逝世的公告
2024-01-29 09:58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沉痛公告, 近日获悉,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韩复龄先生因病不幸逝世。 韩复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为公司相关决策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股东权益,在 保障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公 司及公司董事会谨此对韩复龄先生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对韩复龄先生 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逝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韩复龄先生逝世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 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按照 相关程序补选新的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30 日 董事会 ...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1-16 07:34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24-00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孙东莹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 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孙东莹先生的 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 立董事就任前,孙东莹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 董事及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 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孙东莹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 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 用。在此对孙东莹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1-04 07:36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财务部门确认,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依据国家及住 地政府部门文件在 2023 年 12 月份合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款项 8,244,482.65 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本公司 2022 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2.99%。明细如下: | 项目内容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类型 | 会计科目 | 收款单位 | | --- | --- | --- | --- | --- | | 零星补助 | 203,071.13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全资、控股子(孙)公司 | | 地方财政支持 | 861,411.52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全资子(孙)公司 | | 企业发展资金 | 7,1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全资子公司 | | 合计 | 8,244,482.65 | | | | 二、 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 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计入 20 ...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5 09:37
为规范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确保公司治理依法规范运作, 经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拟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 序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备注 | | --- | --- | --- | --- | | 号 | | | | | | 第一百八十三条 独立董事 | 第一百八十三条 独立董事 | | | | 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任 | 每届任期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 | | | 1 | 期一致。 | 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 | | | 独立董事连选可以连任,但 | 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 | | | | 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 年。 | | | | 第一百八十六条 独立董事 | 第一百八十六条 独立董事 | | | | 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 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 | | | 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 | 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 | | | | 合下列基本条件: | 合下列基 ...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试行)
2023-12-15 09:3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试行)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更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 ...
中再资环: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5 09:34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23-07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试行)>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 6 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会议经与会 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为规范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确保公司治理依法规范运作,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