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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四条 董事会对总裁的授权坚持依法合规、提高效率、 授权适度、风险可控、授权不免责等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制 — 1 —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向总裁授权的日常管理 机构。 第六条 授权类型分为常规授权和特殊授权。常规授权 是指总裁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 行的授权,主要体现在《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总裁 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特殊授权是指董事会在特殊情况、特 定条件下对总裁进行的授权,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总 裁签署授权书进行授权。 第七条 授权方式包括制度授权和书面授权。制度授权 指公司依照《公司章程》,通过制定《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明确总裁的职责范围和决 策权限,授权有效期原则上为长期有效,在新制度未修订下 达前,原授权持续有效。书面授权指董事会通过会议决议、 签发授权书等书面方式,授予总裁行使有关权利,书面授权 须制定明确的授权方案,包括具体的授权时限、权限范围等。 第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时,董事会应当及时进行研判、调 整授权决策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明确董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 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 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 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公告
2024-02-06 10:21
| 证券代码:600310 |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 | --- | --- | | 债券代码:151517 | 债券简称:19 桂东 01 |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 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增资 44,300 万元,桂旭能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84,328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28,628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 门审批。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保证桂旭能源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其自主融资能力,降低整体融资利率水平, 同时考虑到其建设和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 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协助董事长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 人,可以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 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 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同时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需的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专业理论知识;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三)经过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 和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备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 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平 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并提升公司的公 众形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以及本制度所规定的应报告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责任人、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 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 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信息获取制度
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三)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规定的事项; 信息获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外部董事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履行监督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部董事是指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 董事,且在公司不担任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信息获取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外部董事可要求公司提供可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或已经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重要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等; (二)重大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6.1.1规定的事项; (二)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其他重大事项; 1 (五)重大诉讼和仲裁; (六)其他风险事项; (七)上述事项的持续进展事项。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发挥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编制及 披露的监控作用,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 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 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审计委员会 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当于年度审计 工作开始前,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 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 1 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检查与评价办法
2024-02-06 10:1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 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 董事会运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决议 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和督办。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 落实及后评估工作,经理层是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层,总 裁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 评估事项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是董事会决议执行的督办协调部门, 协助落实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主要职责为董事会决议的 日常管理及执行的跟踪督办,按要求向董事、监事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反馈决议落实情况,负责跟踪落实情况的资料收 集、汇总、归档及其他相关工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决 议事项承办部门为决议的执行落实部门,主要职责为按照董 事会决策要求,严格承办落实决议议定事项,开展具体工作。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执行跟踪检查与评价办法 第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事实损失是指企业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资产或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 明该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 失,已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依据自治区国资委有关制度的规定,广西能源股 份本部及各企业明确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由财务管理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牵头、各资 产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完成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工作。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西能源股份"或"广西能源股份本部")及各级全资、控股、或 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财务监督,规范广西能源 股份资产损失财务核销行为,根据《自治区直属企业财务决算 管理办法》(桂国资发〔2004〕71 号)、《监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 财务核销工作规则》(桂国资发〔2006〕208 号)、《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应用指南和相关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广西能源股 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能源股份本部。各企业可参照 本办法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资产损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搭建上 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 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 — 1 —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