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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大东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1-14 07:4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简称:大东方 股票代码:600327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 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组织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开,并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安排本次股东大会各项事宜。 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根据《大东方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 通知 》(本 公司于2023年11月1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公告)的要求,在2023年11月23日9:30—16:00期间,提 供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会登记。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要求携带参会资格登记资 料,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参会 ...
大东方:大东方公司章程(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3 年修订版) (2023 年【】月【】日【】股东大会通过) 二○二三年【】月【】日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 第三章 | 股份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第一节 | 股东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则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第一节 | 董事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一节 | 总经理 | | 第二节 | 董事会秘书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第一节 | 监事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
大东方:大东方关于第九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3-11-09 08:36
一、林乃机先生、席国良先生、倪军先生、朱晓明女士、邵琼女士、吴志军 先生六位董事候选人,居晓林先生、董慧女士、郑永强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审阅相关履历,未发现上述候选人 存在《公司法》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未发现有受到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二、林乃机先生、席国良先生、倪军先生、朱晓明女士、邵琼女士、吴志军 先生六位董事候选人,居晓林先生、董慧女士、郑永强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林乃机 先生、席国良先生、倪军先生、朱晓明女士、邵琼女士、吴志军先生六人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居晓林先生、董慧女士、郑永 强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现就上述候选人的提名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无锡 ...
大东方:大东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修订版) (2023 年 11 月 9 日八届十五次董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通过资本市场的融 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 ...
大东方:大东方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居晓林,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提 名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无锡商业大厦 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
大东方:大东方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1-09 08:34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 7 人,实际参加审议表 决监事 7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一、大东方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大东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裴学龙先生、陈艳秋女士、杭东霞女士、吴大为先生 四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提案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同时向 ...
大东方:大东方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修订版) (2023 年【】月【】日【】股东大会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和《无锡 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 ...
大东方:大东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修订版) (2023 年 11 月 9 日八届十五次董事会通过)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
大东方:大东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版) (2023 年【】月【】日【】股东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三千万元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五) 审议公司在一年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六)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 ...
大东方:大东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修订版) (2023 年 11 月 9 日八届十五次董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