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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大东方关于第九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3-11-09 08:36
一、林乃机先生、席国良先生、倪军先生、朱晓明女士、邵琼女士、吴志军 先生六位董事候选人,居晓林先生、董慧女士、郑永强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审阅相关履历,未发现上述候选人 存在《公司法》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未发现有受到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二、林乃机先生、席国良先生、倪军先生、朱晓明女士、邵琼女士、吴志军 先生六位董事候选人,居晓林先生、董慧女士、郑永强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林乃机 先生、席国良先生、倪军先生、朱晓明女士、邵琼女士、吴志军先生六人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居晓林先生、董慧女士、郑永 强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现就上述候选人的提名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无锡 ...
大东方:大东方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居晓林,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提 名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无锡商业大厦 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
大东方:大东方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居晓林先生、董慧女士、郑 永强先生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
大东方:大东方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版) (2023 年【】月【】日【】股东大会通过) 第一条 宗旨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 长一人。 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
大东方:大东方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09 08:34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3-04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 | | | | A 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 | 1 | 大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 | 大东方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 | 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 | 大东方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5 | 大东方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 | 6.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应选董事(6)人 | | 6.01 | 林乃机 | | ...
大东方:大东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修订版) (2023 年 11 月 9 日八届十五次董事会通过)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
大东方:大东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修订版) (2023 年 11 月 9 日八届十五次董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
大东方:大东方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1-09 08:34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 7 人,实际参加审议表 决监事 7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一、大东方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大东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裴学龙先生、陈艳秋女士、杭东霞女士、吴大为先生 四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提案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同时向 ...
大东方:大东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修订版) (2023 年【】月【】日【】股东大会通过)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本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一、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更换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地进行。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前条所述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 会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作出 说明,并 ...
大东方:大东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版) (2023 年【】月【】日【】股东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三千万元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五) 审议公司在一年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六)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