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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24 11:0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 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 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 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 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董事会秘书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 ...
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1-24 11:0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上市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 指公司尚未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1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三章 ...
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1-24 11:0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 比例虽然不足 50%,依其持有的股份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 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 或法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成年子女;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定。 第二章 行为规范的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 ...
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4 11:0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担任,也可由公司董事兼任,但董事长、 总经理职务原则上实行分设。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总经理解聘任事由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解聘; (二)总经理自动辞职并经董事会确认。 第七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由具有法定资格、 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 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和财务负责 人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 经理层人员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 (二) 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投资方案; (三) 拟订和组织实施 ...
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11-24 11:0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旭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仅由公司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讨论、决策的 会议。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 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 ...
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11-24 11:0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促使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应披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不得通过 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 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
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董事会办公室制度
2025-11-24 11:0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使董事会工作有效有序地开展,经董事会研究同意设立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是在董事会领导下,对董事会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等董事会日常事务工作的常设机构。 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协助公司董事会处理公司证券、法律、投资、公司治理 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董事会关注或决定的事宜,受董事会委托,承担董事会职 责范围以内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一)检查公司章程、董事会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督办董事会、股东会的 各项决议、决定; (二)为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负责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下设部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研究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及发展变化趋势,沟通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和审计、法律、券商等中介机构,为公司规范运作提 出相应措施。 (四)为公司董事会做出对外投资、变更资本、修改章程、分红派息等决 策提供可行性分析,负责制作有关文件和方案。负责向公司经营层解释、传达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对公司及下属参、控股公司进行股权管理并出具股权分析报告。 (六)负责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工作 ...
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2025-11-24 11:0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的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总工程师。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相关薪酬制度 规定领取的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与业绩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 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 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 ...
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员工跟投管理办法
2025-11-24 11:0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跟投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成 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管理办法》,旨在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个人利益有机结合,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员工从职业经理人向合伙 人转变的机制,激发员工创新、创业激情。 一、释义 1、公司 也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指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目标公司 是指公司拟投资的标的公司。 3、本方案 指《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管理办法》,简称"跟投方案"。 4、跟投 公司投资目标公司,员工同时跟进投资,员工通过跟投平台间接持有目标公 司股权。 5、跟投员工 是指根据本方案规定有资格参与跟投的公司员工。 员工通过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投资目标公司,员工为跟投所设立的有 限合伙企业统称跟投平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坚持风险与收益一致,体现共创、共享、共担的价值观。 3、坚持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员工利益相互平衡,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 4、员工自 ...
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4 11:0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信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及 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的信息报告义务人以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 有关人员,在该信息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 拟提交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