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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3: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 份")董事会决策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 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交所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职责的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30 13: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 港股份")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选任、履职等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事务管理部门 的工作,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 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 和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30 13: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 港股份")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同时,独立董事应当 根据情况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十条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待股东大会审批)
2025-10-30 13: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空港股份")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 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 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高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30 13: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高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高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 港股份")高风险业务管理工作,规范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 善高风险投资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风险投资业务"是指公司将来可能从事的经营风险 较高、易发生较大损失的涉及金融及衍生品交易的各项经营活动。具体包括股票、 基金、债券及权证等金融工具、外汇买卖、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金融期货及 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 股票、基金、债券及权证等金融工具主要指公司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证券交易机构买卖其他上市公司流通股、基金、债券及权证等金融工具,不包括 公司以参股、控股为目的在长期投资科目核算的股权投资和以持有到期获取利息 为目的在长期投资科目核算的债券投资。 外汇买卖主要指公司在境内外外汇交易市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10-30 13: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 港股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临时报告,并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在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13: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 股份")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 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公司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部门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 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重 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监督管理的需要,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负责日常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13: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 本着对全体股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利益,将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时、准确、 真实、完整公布于众并防止重要信息在公告前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 其他有关的证券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或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 息管理、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确保信息披露的公正性,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四条 公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待股东大会审批)
2025-10-30 13:28
第一条 为了维护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 港股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 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 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不 足五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空港股份(600463)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2025-10-30 13:2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 份")对举报投诉的管理和对举报人的保护,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经营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 投诉举报处理程序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对收到的举报、投诉,应做记录;在24小时内对投诉、举报 事项进行分析评估,按以下原则分级处置: (一)A级: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审计委员会认为性质严重的举报,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投诉、举报事项主要包括: (一)违反《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等行为; (二)牟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进行商业贿赂等行为; (三)其他危害公司正常运营和社会声誉的行为。 第二章 投诉方式 第四条 投诉人可以采用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