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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高纤:江南高纤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4016)
2024-03-11 09:28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 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 1 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 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 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
江南高纤:国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江南高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8 09: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接受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 航律师、刘莹珠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1901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 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已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 点、内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 ...
江南高纤:江南高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8 09:56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23,695,15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0.240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陶冶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 | --- | --- | --- | ...
江南高纤:江南高纤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8 09:56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 2024-015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朱崭华先生、靳向煜先生、陆利康先生 主任委员:靳向煜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陶冶先生、王玉萍女士、靳向煜先生 主任委员:王玉萍女士 上述委员及主任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董事 7 人,会议由陶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 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陶冶先生、靳向煜先生、王玉 ...
江南高纤:江南高纤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2-08 09:14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 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 1 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 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 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 ...
江南高纤:江南高纤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2)
2024-02-05 08:31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陆利康为江苏江南高纤股 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同意出任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江 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
江南高纤:江南高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2-05 08:28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 2024-008 | | 累积投票制。 | | --- | --- | |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 | | | 事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 | | | 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在同一上市 | | | 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 | | | 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 | | 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在上市前已任职的独立董事,其任职时 | | | 间连续计算。 | | | 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 | | 外的其他职务。 | | |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 | | | 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 | | 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 | | |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 | | | 度报告同时披露。 | | 第 5.34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 | 第 5.34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 | | 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 | 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 | | 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 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 | (一)公司拟 ...
江南高纤: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02-05 08:28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确保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 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 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1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 ...
江南高纤:江南高纤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024-02-05 08:28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陆利康,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 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 父母等); (二) 直接或 ...
江南高纤:江南高纤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2-05 08:28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 2024-009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 | 本年年初至披露 | | --- | --- | --- | --- | --- | | | | | 例(%) | 日与关联人累计 发生的交易金额 | | 向关联人购买动力 | 江南化纤 | 4600.00 | 100.00 | 402.60 |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江南化纤 | 242.00 | 100.00 | 22.97 | | 向关联人出售废料 | 江南化纤 | 12.00 | 18.00 | 2.62 | | 向关联人采购加工服务 | 新苏化纤 | 2800.00 | 100.00 | 228.80 | | 合计 | | 7654.00 | | 656.99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