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CAN(60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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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5-08-22 10:04
信息披露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确 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披 露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适用于下列人员和机构: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 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员 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及须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工作小组,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资料搜 1 集、整理,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2 10:04
| | |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体改[1996]373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 设立,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420000000034415。 第三条 公司于 2001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000,000 股,于 2001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HUBEI JUMPC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10:04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权限、风 1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 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包括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在内的日常实施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日常办事机构,配合董事 会秘书具体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汇总、申报等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重要参股公司")以及本制度所规定的 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草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 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 该次股东会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九条 在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 投票权任意分配(代理人应遵守委托人授权书指示),投向一人或多人,但其所 投向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人选的总人数不得超过该次股东会应选的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的总人数。 第十条 出席股东投票时,其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 票权总数。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票总数的,则按以下 情形区别处理: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保证累积 投票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 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 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报告内容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年报内 容的要求、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股 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程序,防 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审计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统一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国 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