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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为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提高其使用 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 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 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厂)和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方面的责任,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厂)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二)公司及子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 项目; (三)公司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八)股票、基金投资;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和融资(以下简称"投融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投融资决策机制,有效防范投融 资风险,提高投融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 有资产法》")《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 投资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22]12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融资行为,公司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依法履行董事义务。独 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的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原则上最多在 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 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若连续两次未 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 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派出的董事、股东代表应依照本制度规定执 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和登记使用 情况,明确与担保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第三章 | 股 份 |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4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9 | | 第七节 | 股东会授权 | | 23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4 | | 第一节 | 董事 | | 24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 28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 3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39 | | 第七章 | 公司党组织 | | 41 | | 第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