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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600668)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07:54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4 was CNY 601.67 million, a decrease of 0.93%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CNY 2.43 million, down 89.51% year-on-year, primarily due to a decline in product gross margin[5][8]. - The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both CNY 0.0071, reflecting a decrease of 89.51%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5][8].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decline in net profit due to reduced gross margins, impacting overall profitability[8].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profit margin of -1.43% for Q1 2024, compared to a net profit margin of 0.82% in Q1 2023[18]. - In Q1 2024,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profit of CNY 1,605,059.71, a significant decrease of 91% compared to CNY 17,846,527.06 in Q1 2023[19].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profit was CNY 11,703,054.11, a decline of 53% from CNY 24,851,658.10 in Q1 2023[19]. - The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for the period was CNY 5,615,076.93, a decrease of 60% compared to CNY 14,106,650.65 in Q1 2023[20]. Cash Flow and Assets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CNY -10.12 million, indicating a decrease in cash inflow from operations[5][8].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negative at CNY -10,124,178.44, worsening from CNY -7,741,386.39 in Q1 2023[23].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decreased to RMB 184,563,650.54 from RMB 211,278,795.28 at the end of 2023[13]. - The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the period stood at CNY 153,823,798.93, a decrease from CNY 277,498,034.84 at the end of Q1 2023[24]. - Current assets as of March 31, 2024, totaled RMB 1,127,553,925.02, an increase from RMB 1,100,430,619.82 at the end of 2023[13].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Q1 2024 were CNY 7,080.23 million, an increase of 0.47%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6]. - Total assets increased to RMB 7,080,232,036.90 from RMB 7,047,279,717.07 at the end of 2023[14]. - Total liabilities as of March 31, 2024, were RMB 1,629,844,703.41, compared to RMB 1,578,751,464.77 at the end of 2023[15].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Shareholders' equity attributable to the company was CNY 5,113.77 million, a slight increase of 0.08% from the previous year-end[6]. - The company's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RMB 5,113,773,661.26, slightly up from RMB 5,109,491,340.32 at the end of 2023[15]. - The total number of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35,661[9]. Operating Costs and Expenses - Total operating costs for Q1 2024 were RMB 608,529,424.76, an increase of 0.28% from RMB 605,839,763.70 in Q1 2023[18]. - Operating costs included RMB 478,541,811.90 in cost of goods sold, up from RMB 469,877,792.37 in the previous year[18].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decreased to CNY 20,575,078.73, down 16% from CNY 24,512,620.36 year-over-year[19].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tax expense of CNY 9,721,245.51, an increase from CNY 8,039,865.68 in the previous year[19]. Non-Recurring Items -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amounted to CNY 8.00 million, with government subsidies contributing CNY 10.24 million[7][8]. - The company achieved an investment income of CNY 5,336,114.93, down 64% from CNY 14,706,111.76 in the previous year[19]. - The weighted average return on equity was 0.05%, a decrease of 0.40 percentage point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5].
尖峰集团:尖峰集团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2024-04-24 09:13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24-006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5g、0.5g、1.0g(按 C₁₆H₁₇N₉O₅S₃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41145、国药准字 H20041146、国药准字 1 本次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获得注射用盐酸头孢 甲肟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标志着该药品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 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风险提示: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 的前期研发及研制、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投入大、环节多,而且药品的生 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20041147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7522024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名称: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
尖峰集团:尖峰集团关于职工监事去世的公告
2024-04-17 09:13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24-005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庞雄先生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 庞雄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了监事应尽的 职责和义务。公司对庞雄先生的去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因庞雄先生去世,公司职工监事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职工监事的补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监事会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去世的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尖峰集团:尖峰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2-20 09:01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24-00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尖峰药业提供担保金额 为3,000万元;除本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为其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尖峰药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2月19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金华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尖峰药业的民生银行金华分行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 根据本公司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本公司对尖峰药业设定担保额度为 2 ...
尖峰集团:尖峰集团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2024-01-19 08:49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24-00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 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尔婴药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尔婴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对乙酰氨基 酚栓《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4S0008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栓 剂型:栓剂 规格:125mg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 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 1 本次获得对乙酰氨基酚栓《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尖峰药业及子公司尔 婴公司具有进行该药品生产、销售的资格,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医药板块 的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公司医药业务的竞争力。 风险提示: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 药品的前期研发及研制、报批到投 ...
尖峰集团:尖峰集团关于子公司撤回药品注册申请的公告
2024-01-04 09:31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24-001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撤回药品注册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马应龙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达因金控儿童制药有限公司、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等 28 家公司的对乙酰氨基酚栓在中国注册上市。 近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 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婴公司")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尔 婴公司主动撤回对乙酰氨基酚栓(规格:75mg)注册申请的《药品注册申请终止 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栓 剂型:栓剂 申请分类:仿制药申请 规格:7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 类 申请人: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S2201184 国 审批结论: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以及申请人的撤回申请, 1 本次尔婴公司撤回对乙酰氨基酚栓(规格:75mg) ...
尖峰集团:尖峰集团关于子公司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2023-12-15 08:17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23-039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产品 2023 年 1-9 月销售收入约为 61.95 万元,占本公司 2023 年 1-9 月营业收 入 206463.18 万元的 0.03%。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尔婴公司的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将有利于该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国家医保目录》将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正 式执行,因此不会对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也容 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3 年 12 月 13 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基本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 年)》【医保发〔2023〕30 号】(以 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
尖峰集团: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关于尖峰集团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2 10:17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尖峰集团"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尖峰集团 2023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过程进行了 见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网络投票时 间和投票程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议登记时间、登记地点、联系 人以及联系方式等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提前 15 天以公告方式发出。 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 ...
尖峰集团:尖峰集团十一届1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2-12 10:17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23-037 (二)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3 年 12 月 12 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五名监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与表决,监事会通过了该议案。 选举石富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 1 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1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1 石富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本科,高级经济师。1995 年 7 月参加工作, 先后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 ...
尖峰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2023-12-12 10:17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会议,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 3 人,参加会议的委员 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 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尖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员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素质等综合情况。 经审核虞建红先生、张峰亮先生、黄金龙先生、项崇平先生、胡红炜先生、 兰小龙先生、朱坚卫先生的履历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 交公司十二届1 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