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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6007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0 10: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所登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 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
北汽蓝谷(60073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0 10: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或 事件时,相关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 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长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三)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四)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如有)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保证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汽蓝谷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 公司控股股东; ...
北汽蓝谷(600733) - 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制度
2025-11-10 10: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应当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审慎进行公司 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有关决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公司与 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符合经依法依规审议的金融服务协议,关注财务公 司业务和风险状况。 第二章 信息披露 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制度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汽集团")控制的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的各项金融业务,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安全,防止公司资金被 关联方占用,特制定《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汽车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原则,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保障其控制的财务公司和 公司的独立性。 1 第五条 财务公司与公司发生金融业务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并查阅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董 ...
北汽蓝谷(6007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1-10 10: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1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北汽蓝谷(600733) -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2025-11-10 10: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及所属企业健康发展及公司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及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所属企业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人 员实施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是运用系统、规范的方 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 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批准年度内部审计计 划,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有效运作。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的 ...
北汽蓝谷(6007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10 10: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水平,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确保董事会 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 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在董事 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应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 ...
北汽蓝谷(60073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1-10 10: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 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1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 纵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 办公室;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控制企业和 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 (四)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 ...
北汽蓝谷(6007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
2025-11-10 10: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专项管理制度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的行为,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 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 及其变动的管理。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 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符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从事 ...
北汽蓝谷(6007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0 10: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职业操守,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分) 公司的负责人、公司以及各子(分)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以上统称"年报信息披露相 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
北汽蓝谷(6007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0: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占过半数。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