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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亮)
2024-04-26 10:4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袖立董事 2023年度沐职报告 (孙玉亮) 本人孙玉亮作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 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按要求出席公司会议并对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现本人就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孙玉亮,1972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历任山东海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海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现任青岛清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中科慧源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德清晨家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中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大快搜索计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 限公司独 ...
新华锦:新华锦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0:42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0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131 号 17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芳女士召集和 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公司的法人 治理、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 全面的监督、 ...
新华锦:被担保人财务报表
2024-04-26 10:42
| 编制单位 | | 2023年12月31日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 7, 401, 403. 95 | 69, 311, 649. 31 | | 结算备付金 | | | | | 拆出资金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5, 000, 000. 0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应收票据 | | | | | 应收账款 | | 26, 431, 456. 95 | 27, 536, 906. 2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预付款项 | | 1, 410, 338. 08 | 6, 421, 881. 18 | | 应收保费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其他应收款 | | 117, 250, 279. 27 | 100, 332, 366. 0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新华锦: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臧昕)
2024-04-26 10:4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臧昕,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
新华锦:新华锦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
2024-04-26 1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2023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1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 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即 25,200 万元)- 已补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152,000,000-121,898,921.96)÷152,000,000×252,000,000- 33,924,671=15,979,747.86 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在当年会计师出具关于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 ...
新华锦:新华锦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0:42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0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公司 2023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 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按公司股本 428,778,219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8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 16,293,572.32 元,占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01%,剩余未分配利润 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三 ...
新华锦:新华锦关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10:42
(一)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天运成立于 1994 年 3 月,2013 年 12 月 13 日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 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 [2013]0079 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 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 门 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31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5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6,520.3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9,534.9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186.80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0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等。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 所( ...
新华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臧昕)
2024-04-26 10:4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臧听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 规定;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 ...
新华锦:国泰君安关于新华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6 10:4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41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6.82 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2,785,92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999,994.8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8,360,675.04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 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作为 新华锦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负责新华锦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
新华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树艳)
2024-04-26 10:4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刘树艳) 本人刘树艳作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 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按要求出席公司会议并对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现本人就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刘树艳,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历任青岛科技大学(原青岛化工学院)经管学院财务与会计系主任,经 管学院副院长,MPAcc 教育中心主任。现任青岛科技大学教授,济宁鸿润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国 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还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