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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股份:综艺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08:54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24-00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董事 3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4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昝圣达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 ...
综艺股份:综艺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4-19 08:5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2023 年度,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 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在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的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简称"立信")进行了多次讨论与沟通,跟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 重要环节,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通过与立信审计项目负责人的沟通,以及对立信的资质、独立性、专业水平、投资者保 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和评估,并对其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后,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 ...
综艺股份: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综艺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9 08:54
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182 号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 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4月 19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183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 ...
综艺股份: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19 08:54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并进行追 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 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 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 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 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 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 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
综艺股份:综艺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杰)
2024-04-19 08:5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专业、 客观的角度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胡杰,男,1968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森大 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助理兼工业企业财务部部长、进出口和保税企业财务部部长、 南通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 人兼南通分所负责人、南通联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
综艺股份:综艺股份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4-04-19 08:5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综艺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 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181号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股份")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18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综艺股份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 ...
综艺股份:综艺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08:54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24-005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剑忠主持。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71,726,626.4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30 ...
综艺股份:综艺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19 08:5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
综艺股份:综艺股份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9 08: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江苏综艺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聘请的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 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立信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 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 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 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 ...
综艺股份:综艺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9 08:5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