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BIOCH(600796)
Search documents
钱江生化:钱江生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12:14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2023 年 10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 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4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调 ...
钱江生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18 12:14
关于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449 号 目 录 | | |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生化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钱江生化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钱江生化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 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钱江生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钱江生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
钱江生化: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12:14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
钱江生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钱江生化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8 12:14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 10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 11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 12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3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4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2624 号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 ...
钱江生化: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8 12:14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组成 | | | 何时成 | | 何时开 始从事 | | 何时开 | | 何时开 始为本 |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员 | 姓名 | | 为注册 会计师 | | 上市公 司审计 | | 始在本 所执业 | | 公司提 供审计 | | 审计报告情况 | | 项目合伙 | | | | | | | | | 服务 | | | | 人 | 黄加才 | | 2007 | 年 | 2005 | 年 | 2007 | 年 | 2021 | 年 | 签署或复核博创科技、天通股 份、芯能科技等年度审计报告 | | | 黄加才 | | 2007 | 年 | 2005 | 年 | 2007 | 年 | 2021 | 年 | 签署或复核博创科技、天通股 | | 签字注册 会计师 | | | | | | | | | | | 份、芯能科技等年度审计报告 签署或复核每日互动和钱江 | | | 周 | 杨 | 2014 | 年 | 2010 | ...
钱江生化:钱江生化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8 12:14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要求,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裘益政、王利达、韦彦斐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裘益政、王利达、韦彦斐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钱汇生物化 2024 ...
钱江生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钱江生化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8 12:14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2625 号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生化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钱江 生化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 ...
钱江生化:钱江生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韦彦斐)
2024-04-18 12:1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韦彦斐,作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 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 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履职。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于 196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能源与环保专业。1995年 4 月至 2016年2月,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历任院环境工程部主任、环评 一所所长、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环境公司总经理、院长助理、总工程师、副院 长等职。2016年2月至2021年2月,任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党委书记。2021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 ...
钱江生化: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12:14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17日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 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公司法》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的各职能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职权、职责、权利 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
钱江生化:钱江生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利达)
2024-04-18 12:14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利达,作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 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 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履职。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r 本人于 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浙江潮乡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 伙人、监事;2005年起担任浙江潮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年起担任浙江潮 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监事。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任职的专门委 员会相关会议并审议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