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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 业战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 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绩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 ESG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 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 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或本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 无故解除职务。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 例不符合本规则规定,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 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 补选。 第一条 为规范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 及《新奥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变更,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应遵照本办法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 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 货相关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连)交易的公允性, 确保公司的关联(连)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 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包括其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连)人及关联(连)交易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符合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定义的 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公司的关连人士为符合《香 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所定义的关连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10:02
第一章 总则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奥股 份")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奥股份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分则 第三条 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 债务以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形式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 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新奥股 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新奥股份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视同新奥股份对外担保。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四条 新奥股份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 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原则上不对除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增强董事会在业务决策过程中 的公正性、科学性及合理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以下 简称《企业管治守则)》《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对公司(包括 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同)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 项的客观性、公允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对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批准的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三名委员组成,各委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所有委员必须为非执行董事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 年 5 月 | | | 目录 | 2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 股东 | 9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7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20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 | 董事 | 29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3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 40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证券投资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证券投资决策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控 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公司在相关规则允许的情况 下,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 原则,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新 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作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营 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 规定;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建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至少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 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 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 使用。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