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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5-03-26 10:31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或"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子 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688.HK),并以介绍上市方式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新奥股份股票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日(即 2025 年 3 月 27 日)前 20 个交易 日的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大盘指数、行业指数的涨跌幅情况如下: | 首次披露前第 | | 项目 | | | | 21 | | 个交易日 | | 首次披露前第 | | 1 | 个交易日 | 涨跌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 | | | | | 年 2 | 月 18 | 日)收盘价 | | (2025 | 年 | 3 月 | 18 | 日)收盘价 | | | 新奥股份(600803.SH) 股票收盘价(元/股) | | | | | | | | 19.82 | | | | |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未来四年(2025-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03-26 10:3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四年(2025-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明确本次交易完 成后对股东的分红回报,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 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未来四年(2025-2028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计划、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考虑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 H 股介绍上 市并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3-26 10:30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唐稼松、张余、初源盛、王春梅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唐稼松、张余、初源盛、王春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以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唐稼松,于 2019 年 7 月起任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2025-03-26 10:30
股票代码:600803 股票简称:新奥股份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预案及本预案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预案及本预案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 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 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 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5-03-26 10:3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子 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并以介绍上市方式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 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本公司主要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6 月 24 日,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新奥智城有限公司与新奥新智 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廊坊新 智数智未来智能城市有限公司 43%股权。同日,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新奥新 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3-26 10:3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奥股份")拟通过全资子公 司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以下简称"新奥能源"), 并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新奥能源除新能(香港)能 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奥能源股份外,所有新奥能源已发行或在计划登记日前 可能发行的股份和有效接纳购股权要约的购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须履行的审批及备 案程序已在《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 露,并就相关审批及备案程序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新奥能源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不存在出资不 实或影响其合法存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
2025-03-26 10:30
股票代码:600803 股票简称:新奥股份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潜在交易对方 | 住所或通讯地址 | | --- | --- | | 于计划登记日除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 | | | 限公司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所有股 | - | | 东及有效接纳购股权要约的购股权持有人 | | 独立财务顾问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 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 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5-03-26 10:3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的说明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全资子 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并以介绍上市方式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 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2.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已聘请或拟聘请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估值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 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 3.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新奥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4.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同时制作了交易进 程备忘录,如实、完整地记录了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03-26 10:3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 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并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本次交易筹划过程中,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导致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损害投 资者利益,公司和本次交易相关方及相关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交易各方")等就 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具体如下: 1.本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本公司与交易各方就 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严格控制本次交易事项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 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与拟聘请的相 关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3.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 录。 4.本公司与各交易各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各方对本次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5-03-26 10:3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私有化新奥 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并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新奥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王玉 锁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新奥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仍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王玉锁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即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的签署页)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