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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untien Green Energy(60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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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能:新天绿能H股公告
2024-01-04 07:34
| 2.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A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 600956 | 說明 | |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 面值 | | 法定/註冊股本 | | | 上月底結存 | | | 2,348,088,677 | RMB | | 1 RMB | | 2,348,088,677 | | 增加 / 減少 (-) | | | 0 | | | RMB | | 0 | | 本月底結存 | | | 2,348,088,677 | RMB | | 1 RMB | | 2,348,088,677 | | 證券代號 | 00956 | 說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面值 | | 法定/註冊股本 | | 上月底結存 | | | 1,839,004,396 RMB | | 1 RMB | 1, ...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1:51
| 证券代码:600956 |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 公告编号:2023-072 | | --- | --- | --- | | 债券代码:175805.SH | 债券简称:G21新Y1 | |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军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28 11:5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 [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新天绿色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一个 ...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3-12-28 11:51
提名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奕斌为新天 绿色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同意出任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 适用); (三)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新天绿色能源股 ...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12-28 11:51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证券代码:600956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1 声 明 4、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10 元/股。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授予价格将根据 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5、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232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包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技术和业务骨干。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文)、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08]171 号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第 148 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新天绿色能 ...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关于变更执行董事的公告
2023-12-28 11:51
| 证券代码:600956 |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3-070 | | --- | --- | | 债券代码:175805.SH | 新 债券简称:G21 Y1 |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 议案》,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王红军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在任何方面均无不同意见,亦不知悉任何其 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 谭建鑫先生,44岁,现为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兼本公司子公司河北建 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获华北电力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硕士学 位,正高级工程师。谭先生同时兼任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 属子公司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建投中航塞罕绿能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董事。谭先生历任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 ...
新天绿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1:5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UTE S H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嘉源(2023)-05-449 敬启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天绿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新天绿能 2023年 A 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 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 简称"《试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 ...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023-12-28 11:51
本人陈奕斌,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 ...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12-28 11:5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 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除特别指明, 本办法中涉及用语的含义与激励计划中该等名词的含义相同。 第二条 考核目的 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公司激励 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工 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 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 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 ...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3-12-28 11:5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2023年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 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 管理等各项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 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 "本计划")制订而成, 除特别指明,本办法中涉及用语的含义与激励计划中该等名词的 含义相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股东大会职责 (一)审批激励计划与本办法。 - 1 - 第四条 董事会职责 (二)审批公司需达到的授予条件、解除限售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