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BOTH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601133)
icon
Search documents
柏诚股份: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3 10:29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沈进焕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沈进焕先生 仍担任公司的资深高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研发中心总经理。沈进焕先生 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 作的相关承诺。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柏诚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取得一致意见,选举沈进焕先生(简历后附)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进焕先生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七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任情况 ...
柏诚股份(60113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柏诚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 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数,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 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数集 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董事,但不包括 职工董事。由职工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法和程序, 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
柏诚股份(6011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 ...
柏诚股份(6011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设董 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之外的其他担保事项; 1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柏诚股份(6011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决策权限和程序,规定了 关联交易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是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处理关联交易活动的 行为准则。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 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 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回避表决的原则,包括: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的关联方,在股东会上回 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审议某关联交易事项时,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 (四)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士发表独立意见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 ...
柏诚股份(60113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安全, 根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公司对外 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为本公司行为,需参照本制度相关 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除本公 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采取任何非法 形式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 为有权拒绝。 第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非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批准和授 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1 下属部门也不得 ...
柏诚股份(601133)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1 | | --- | --- | | 1 1 | K |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6 |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0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3 |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5 |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6 | - | | 第七节 |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 | 19 |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4 | - | | 第一节 | 董事 - | 24 |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8 |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33 |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会议 - | 36 |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38 |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柏诚股份(6011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 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柏 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 ...
柏诚股份(601133) -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柏诚系 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三)委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主要股东及 ...
柏诚股份(6011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