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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3 10:29
Capital Reduction - The company has reduced its registered capital due to the repurchase and cancellation of part of the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resulting in a decrease of 57,600 shares, changing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from 527,274,460 shares to 527,216,860 shares, and the registered capital from RMB 527,274,460.00 to RMB 527,216,860.00 [1] Cancellation of Supervisory Board - The company will no longer have a supervisory board, with its powers transferred to the audit committee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rules governing the supervisory board meetings will be abolished [2] Amendments to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The company has revised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related rules to comply with the lates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cluding changes to the registered capital and the definition of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2][3] - The registered capital in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has been updated to RMB 527,216,860.00 [2] - The role of the chairman has been redefined, stating that the chairman is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company in executing company affairs, and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will be determined within 30 days of the resignation of the current legal representative [2] - New provisions have been added to clarify the legal consequences of actions taken by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n behalf of the company [3] Share Capital and Financial Assistance -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is now 527,216,860, all of which are ordinary shares, and the company may provide financial assistance for acquiring its shares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4][5] Decision-Making and Legal Compliance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clear procedures for the validity of resolutions made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and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ncluding the right of shareholders to request the court to declare resolutions invalid unde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6][7][8] - The company is required to fulfill its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7]
柏诚股份(6011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 ...
柏诚股份(601133) -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柏诚系 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三)委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主要股东及 ...
柏诚股份(60113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安全, 根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公司对外 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为本公司行为,需参照本制度相关 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除本公 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采取任何非法 形式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 为有权拒绝。 第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非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批准和授 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1 下属部门也不得 ...
柏诚股份(60113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着力加强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募集资金存储、管 理、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 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确保有效实施。 第四条 公 ...
柏诚股份(601133)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1 | | --- | --- | | 1 1 | K |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6 |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0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3 |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5 |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6 | - | | 第七节 |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 | 19 |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4 | - | | 第一节 | 董事 - | 24 |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8 |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33 |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会议 - | 36 |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38 |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柏诚股份(6011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
柏诚股份(60113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柏诚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 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数,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 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数集 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董事,但不包括 职工董事。由职工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法和程序, 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
柏诚股份(6011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设董 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之外的其他担保事项; 1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柏诚股份(6011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0:0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 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柏 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