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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国际(603001) -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33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 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六)重大 ...
奥康国际(6030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2 13:3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奥康 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 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 ...
奥康国际(60300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2 13:33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 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对本 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 ...
奥康国际(603001)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33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裁以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组织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
奥康国际(6030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33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 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 ...
奥康国际(60300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33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部 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 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负有诚信和勤 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 ...
奥康国际(6030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33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 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 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即不足 5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司 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奥康鞋 ...
奥康国际(6030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2 13:33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奥康鞋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 现前述规定中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 其履职。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 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董事 ...
奥康国际(6030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33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奥康鞋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
奥康国际(60300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3:33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以及董事会 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二章 组织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