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Dragon Technology (6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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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科技: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会丽)
2024-02-07 13:4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提名谢会丽为浙江鼎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 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 ...
鼎龙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 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审计方面的问 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
鼎龙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2-07 13:42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利科技")为浙江鼎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向鼎利科技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本次担保对象不提供反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鼎利科技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间按照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 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 合授信,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项目贷款、 保函、信用证、 ...
鼎龙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进一步完善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 ...
鼎龙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会丽)
2024-02-07 13:4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谢会丽,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鼎龙新材料有 限公司提名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及 ...
鼎龙科技: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浩)
2024-02-07 13:42
独立黄雪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提名蒋浩为浙江鼎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课程 的学习。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 ...
鼎龙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向阳 谢会丽 孙斯薇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经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谢会丽女士、蒋浩先生、潘志 彦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 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要求。 我们同意提名谢会丽女士、蒋浩先生、潘志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 ...
鼎龙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2-07 13:42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因新增条款或删减条款导致《公司章程》条款编号、文中引用条款所涉及条 款编号有变者,将同步更新条款编号;对应 ...
鼎龙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7 13: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鼎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 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鉴证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 ...
鼎龙科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2-07 13: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出口销售、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为此,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期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 场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 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 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申请额度为最高额(任一时点合计,含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其附 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