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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1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合肥锻压机床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 承继。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400001489757522。 第三条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于2014年11 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efei Metalforming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o.,Ltd. 第 五条 公司住所 :合肥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紫 云路123号(邮政编码 ...
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1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和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 策中心作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设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 由董事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处 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统一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和组织。按照董事会会议召 开的确定性划分,董事 ...
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1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是指各事 业部总经理、各分公司负责人、公司驻外机构的负责人。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 ...
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13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trategic Committee aims to enhance the company's core competitiveness and improve decision-making processes for major investments [1][2] - The Strategic Committee is a specialized working body under the Board of Directors, responsible for researching and proposing suggestions on the company's medium to long-term development strategies and major investment decisions [1][2] Composition of the Committee - The Strategic Committee consists of three directors, with members nominated by more than one-third of the board and elected by a majority vote [2] - The term of the committee members aligns with that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llowing for re-election upon term expiration [2] Responsibilities and Authority - The main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Strategic Committee include researching and proposing suggestions on long-term strategic planning, major investment financing plans, and significant capital operations [2][3] - The committee is accountable to the Board of Directors, with proposals submitted for board review and decision [3] Decision-Making Procedures - A working group is responsible for preparing the committee's decisions, including gathering relevant materials and conducting evaluations [3][4] - The committee convenes meetings to discuss proposals from the working group, with decisions requiring a two-thirds attendance and a majority vote [3][4] Meeting Rules - Meetings should be announced three days in advance, with provisions for special circumstances [4] - The committee can invite external experts or intermediaries for professional opinions if necessary [4] Record Keeping and Confidentiality - Meeting records must be accurate and complete, reflecting the opinions of attendees, and must be signed by committee members [4] - All committee members are bound by confidentiality regarding the matters discussed in meetings [4] Implementation and Amendments - The working rules take effect upon approval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with any amendments subject to legal and regulatory compliance [5]
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1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 有关规定,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 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 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按要求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 后续培训。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 ...
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1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 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实现资金收益最大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肥合锻智能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投资机制,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进行决策管理,以保障对外投资的科学决策、规范化运作和投资成效。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二)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和经营业务发展要求; (三)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 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投资项目的批 ...
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1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为完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1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肥合锻 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 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管理建议书,以及与 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 数同意方可当选。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 ...
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13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行为,督促上述 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经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因任 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 ...
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1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同)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 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 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 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