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tou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60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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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磁材: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4 18:40
Group 1 - The company has successfully completed its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 by issuing 66.07 million shares at a price of 12.30 RMB per share, raising a total of 812.66 million RMB [1] - The funds raised will be used for specific projects, including a high-performance neodymium-iron-boron production project with a total investment of 944.15 million RMB, of which 818.10 million RMB is planned to be funded by the raised capital [2][3] - The company has pre-invested a total of 185.90 million RMB from its own funds into the projects before the IPO funds were available [3][4] Group 2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a special account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raised funds and signed a tripartite supervision agreement with the sponsor and the bank [2] - The company has adjusted the amount of raised funds allocated to projects due to the actual net amount being lower than initially planned, ensuring that the projects will still be implemented without changing the intended use of funds [2][3] - The total issuance costs amounted to 82.32 million RMB, with 10.20 million RMB paid from self-raised funds, while the remaining costs were deducted from the raised funds [4][6] Group 3 -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the accounting firm have confirmed that the use of raised funds to replace pre-invested self-raised funds and paid issuance costs complies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does not harm shareholder interests [6][7] - The sponsor has verified that the necessary legal procedures were followed, and the replacement of funds occurred within six months of the funds being received [7][8]
天和磁材: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4 18:40
Core Viewpoint - The report provides a verification of Baotou Tianhe Magnetic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s use of raised funds to replace self-raised funds previously invested in projects and to cover issuance expenses, confirming compliance with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2][3][4]. Group 1: Fundraising Overview - The company successfully raised a total of RMB 730,339,590.00 through the issuance of 66.07 million shares at a price of RMB 12.30 per share, with all funds received by December 26, 2024 [4]. - A special account has been established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raised funds, ensuring dedicated oversight and compliance with regulations [5]. Group 2: Investment Project Details - The raised funds will be allocated to three main projects: 1. Intelligent transformation of high-performance rare earth permanent magnet material production line 2. Upgrading of the high-performance rare earth permanent magnet material R&D center 3. Industrialization project for producing 3,000 tons of high-performance NdFeB for electric vehicles - The total investment for these projects is RMB 944.15 million, with RMB 818.10 million planned to be funded from the raised capital [5]. Group 3: Fund Replacement and Expenses - As of December 31, 2024, the company has pre-invested a total of RMB 570,255,788.55 from self-raised funds into the projects, with RMB 185,896,872.89 specifically for the high-performance NdFeB industrialization project [6]. - The total issuance expenses amounted to RMB 82,321,410.00 (excluding tax), with RMB 10,195,905.66 paid from self-raised funds [6]. - The company plans to replace the pre-invested self-raised funds and issuance expenses with the raised funds, subject to board approval and verification by registered accountants [6].
天和磁材(603072)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2025-06-24 11:32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包头天 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07万股,发行价格为12.30元/股,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661,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2,321,41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0,339,5 ...
天和磁材(603072)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5-06-24 11:32
鉴证报告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专项说明 1-4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XYZH/2025QDAA2B0191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 专项说明是天和磁材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 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证据,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完整, ...
天和磁材(60307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4 11:3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 活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财 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绩效、重大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 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 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检查、评价、报告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核 实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提出改进 建议,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帮 ...
天和磁材(60307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6-24 11:3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包头天和磁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小组"),由 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 ...
天和磁材(60307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24 11:32
(一)"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设立的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子公司管理",是指公司作为股东,对子公司设立、运营及退出等过 程中与股东权利有关事务的管理行为。 (四)"股东派出人员",是指由公司委派(推荐)到子公司中的股东代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委派(推荐)并经子公司董事会(执行事 务的董事)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子公司管 理,促使子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部分用语含义为: 第四条 除公司内部其他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总经理负责子公司事务管理, 其职能主要包括: ( ...
天和磁材(6030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24 11:3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防范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 事长为主要负责人。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秘书 审核同意(并 ...
天和磁材(60307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24 11:3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 (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 ...
天和磁材(6030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24 11:3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包头天和 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