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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11:17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 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 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设职工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等形式民 ...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11:1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可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 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 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师 近三年没有因 ...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11:17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六条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 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 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 ...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11:17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应在授权、执行、会计记录以及资产保管等职责方 面有明确的分工,不得由一人同时负责上述任何两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由董事 会审议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通过投资来增加财富,或谋求其他利益, 将公司拥有的资产让渡给其 ...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11:1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 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超过《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董事会应当先 提出预案,并报股东会批准。董事会组织管理和实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 担保事项。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 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以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形式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由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 ...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11:17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同行业、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 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公司年度效益、各董高成员分管工作考核目标完成相结合的原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 奖惩挂钩; (六)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以其所任具体岗位 确定薪酬,适用于 ...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11:17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 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不得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 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 ...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1 11:1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二)符合本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 ...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1 11:17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9-11 11:16
钱鹏飞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职工代表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2 日 | 证券代码:603105 |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 公告编号:临 | 2025-052 | |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79 |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 |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 意选举钱鹏飞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