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Evergreen Technology(603125)
icon
Search documents
常青科技(6031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5-08 10: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 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 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 ...
常青科技(6031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 定提出相关处理意见,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情形与考量因素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工作,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 ...
常青科技(603125)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05-08 10:16
按照投资期限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 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 基金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 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 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 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 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对外进行投 资兴办经济实体、收购兼并、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购买 股票或债券等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
常青科技(603125)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相关信息的对外报 送及使用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 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重大事项、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 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其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 单位、组织或个人。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 ...
常青科技(6031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 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 职 ...
常青科技(6031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披露指引》")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 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期限内披 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
常青科技(6031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 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 时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
常青科技(6031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 次卖出股份前向公司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由公司于申报计划卖出的前 15 个交 易日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 不得超过 3 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 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 的关联性。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
常青科技(60312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 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 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 ...
常青科技(6031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08 1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