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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2: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弘元 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弘元绿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锁定成本、 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公司将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结合资金 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 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 面相互匹配,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 额不超过等值 5 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
弘元绿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5 12: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136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此时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ce.not/.eov.cn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 | ロ 录 | 页 次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I โ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 1-21 | | |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品牌照度的原 十年会计师事务所(法務者) w 波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电话: 86 (10) 5835 0011 传真: 86 (10) 58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l i 大华核字[2024] 0011011362 号 ...
弘元绿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俊武-离任)
2024-04-25 12: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原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参与公司的重 大决策,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9月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 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俊武,男,新加坡国籍,1963 年出生,耶鲁大学博士后。曾任新加 坡工业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澳洲必和必拓集团项目经理、贝尔卡特集团亚洲研发 中心总经理、蓝思科技湘潭和长沙公司总经理、贝卡尔特全球太阳能事业部总裁、 奥音科技(镇江)有限公司顾问。现任湖南大科激光有限公司战略顾问, VitaloAsia 亚洲区顾问。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 公司 ...
弘元绿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2: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坚持对全体投资者负 责的原则,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2023 年,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紧跟产业发展的格局,坚持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理念,坚定全产业链发展战略。在夯实原有硅料、硅片产 业的基础上,成功完成 N 型电池和组件的落地量产,实现公司战略升级,全产业 链战略保障了全流程的稳定可靠与高效联动,让"高效光伏"贯穿于产品制造的 每一个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8.59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7.4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68 亿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93.82 亿元。 二、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人员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4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 ...
弘元绿能(603185)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2:41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85 公司简称:弘元绿能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 / 240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杨建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佳辰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至 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684,872,435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85,277股后的 总股本683,887,158股为基数, ...
弘元绿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4-02 08:26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30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 露进展以及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1、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985,27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39%,回购最 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25.46 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24.68 元/股,已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6,137.6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
弘元绿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3-26 08:56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2023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以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格局等因素不断发 生变化,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低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继 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定激励目的,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 积极性。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将对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806,510 股按照《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回购注销。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
弘元绿能: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6 08:56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植德沪(会)字[2024]0005 号 致: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弘元绿能/贵公司)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 ...
弘元绿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6 08:56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28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建良先生因公务事由不能主 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杨昊先生主持。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 158 号行政楼二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23,753,39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7.2720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
弘元绿能: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3 10:04
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 邮编:100007 5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s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 010-56500900 传真/Fax: 010-56500999 网址/Website: www.meritsandtree.com 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致: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弘元绿能) 根据本所与公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 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