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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25 12:41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34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684,872,435 股,以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985,277 股后的总股本 683,887,158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677,743.16 元(含税)。 2023 年中期,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17,797,999.75 元。与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并计算,2023 年度全年公 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331,475,742.91 元(含税),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 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44.7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
弘元绿能:关于预计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5 12:41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38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预计2024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60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6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 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均来自公司及其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理财方式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 ...
弘元绿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祥军)
2024-04-25 12: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 独立董事权利,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内部控制等事项, 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 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祝祥军,男,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高级会计师。曾任无锡苏南日用工业品(集团)公司总账会计、江苏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鑫通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弘元绿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2: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 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85 年成立,2012 年完成改制,从 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大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截至 2023 年末,大华有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 大华 2022 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332,731.8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 ...
弘元绿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2: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6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期限为 6 年,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6,500.00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464,622.6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54, ...
弘元绿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5 12: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上市公司"、"公司") 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针对弘元绿能实际情况制订了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了顺利实施本次 现场检查工作,切实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国金证券要求公司按照计划的内容提前准 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现场检查人员于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5 日,根据事先制订的工作计划,采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 通和询问、查看公司经营场所、查阅募集资金相关账簿和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
弘元绿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2:41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33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弘元绿色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 |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 | --- | --- | | 项目 | 以前年度金额 | 本期金额 | 累计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期初余额) | 654,535,377.36 | | 654,535,377.36 |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365,000,000.00 | | 365,000 ...
弘元绿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5 12:41
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86(10)58350011 大革會計師事務所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 0011011363 号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弘元绿 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3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4月25日签发了大华审字 [2024] 00110032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弘元绿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2: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上机数控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与内 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鑫元")发生的日常关联采购 交易总金额约为 150,000.00 万元,预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关联交 | | 本次预计金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 | 上年实际发生 | 占同类业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 | --- | --- | --- | --- | --- | --- | --- | | 易类别 | ...
弘元绿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2: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23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内字[2024] 0011000123 号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 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