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tai Yatong Precision Mechanical Corporation(60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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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精工: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30 08:29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4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 事长任组长,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中心)、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舆情管理 ...
亚通精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0-30 08:27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与责任追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同样适用本制度。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超过计划募集 ...
亚通精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08:27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提议召开,并由监事会主席邱林朋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85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4 年前三季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 ...
亚通精工: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30 08:27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 第五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法定的内设监督机构,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 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 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 ...
亚通精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0-30 08:27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84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股东会召开日期 ...
亚通精工:内部审计制度
2024-10-30 08:27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 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 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 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一条 ...
亚通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08:27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81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相关资料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人数 2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董事长焦召明先生召集、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
亚通精工(603190)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08:25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4 was ¥357,204,508.87, a decrease of 16.60%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Q3 2024 was ¥4,094,193.47, down 89.51% year-on-year[2].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or Q3 2024 was ¥0.03,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89.96%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reached ¥1,250,951,129.52, an increase of 5.7% compared to ¥1,190,908,620.29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3]. -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was ¥84,904,718.38, a decrease of 34.8% from ¥130,352,688.71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5].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profit of ¥102,848,187.09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compared to ¥158,483,759.94 in 2023,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35.1%[14].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he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3,837,794,893.13, an increase of 9.01%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3]. - Current assets totaled RMB 2,626,589,175.35, up from RMB 2,302,537,505.67, indicating an increase of about 14.1% year-over-year[11]. - Total liabilities of the company as of the end of the third quarter of 2024 amounted to ¥1,727,915,698.15, compared to ¥1,461,712,787.30 at the end of the third quarter of 2023, indicating a growth of 18.2%[13]. - The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was ¥2,100,158,622.66, an increase from ¥2,058,816,188.87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3]. Cash Flow - The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year-to-date period was negative at ¥-230,159,143.60[3]. - Total cash in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was CNY 1,004,441,301.49, an increase of 3.74% compared to CNY 968,256,217.19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6]. - Net cash out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CNY -230,159,143.60, worsening from CNY -96,650,615.64 in the previous year[16]. - Cash in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totaled CNY 34,855,401.88,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CNY 2,913,462.74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6]. - Cash in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was CNY 815,699,030.61, down from CNY 1,170,653,778.45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7]. Expense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management, sales, and R&D expenses due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new companies and business ventures[6]. - Total operating costs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were ¥1,117,418,804.10, up from ¥1,018,595,823.99 in 2023, reflecting a year-over-year increase of 9.7%[14].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increased to ¥55,493,168.60 in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compared to ¥45,890,254.81 in 2023, marking a rise of 20.9%[14]. - The financial expenses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were ¥15,871,563.02, an increase from ¥10,940,865.63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3[14].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had a total of 13,744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8]. - The weighted average return on equity for Q3 2024 was 0.20%, a decrease of 1.73 percentage points year-on-year[3]. Other Information -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for the current period included government subsidies amounting to ¥3,082,353.41[4].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contract liabilities to RMB 11,362,794.94 from RMB 3,390,083.23, represen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235.5%[12]. - The company has not disclosed any new product developments or market expansion strategies during this reporting period[10].
亚通精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0-30 08:25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86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 通精工")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 不超过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 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 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概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 ...
亚通精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0-30 08:25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宗旨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宗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忠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投资 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动态,满足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行使股东权利的需要, 并通过信息披露推动公司发展。 1 / 12 (一)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 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 公司各部门以及所属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七) 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机构或人员。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 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