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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鸿万立(6032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 之间发生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引致资源或者义务 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公司及其关联方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二章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 ...
泰鸿万立(603210)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泰鸿万 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涉及下列情形的,股东会在董事的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 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该届董事会剩余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董事候选人(独立 ...
泰鸿万立(6032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泰鸿万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
泰鸿万立(60321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管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 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往来管理。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以下 方式: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 ...
泰鸿万立(6032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泰鸿万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按照要求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 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公 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当 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报送等工作。内幕信息知情 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 ...
泰鸿万立(60321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 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 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相关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 ...
泰鸿万立(6032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 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 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股东会、董事会、总 经理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做出决策。 (一)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以下标准 ...
泰鸿万立(60321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 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 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 集资金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 ...
泰鸿万立(6032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 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他人的担保以及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的对外担保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查与审批 第七条 公司在决定担保事项前,应调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对担保事项 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审慎评估,依法审慎作出决定。 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 ...
泰鸿万立(60321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泰鸿万 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