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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浙 江 镇 洋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第四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七条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场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 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的一家或多家, 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指定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根据法律、 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布。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 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浙 江 镇 洋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离 职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连续,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除本制 度第四条所列情形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 ...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浙 江 镇 洋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公 司章程》选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浙江镇洋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 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 公 ...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11:30
浙 江 镇 洋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维护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 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提出 辞职。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1:30
浙 江 镇 洋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会")。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 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 ...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0
浙 江 镇 洋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三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可以包括独立董事。 第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并报 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可以审议终止风险管 理委员会委员资格,风险管理委员会人数不足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设立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负责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 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强化 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浙 江 镇 洋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在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 ...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浙 江 镇 洋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 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或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 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各子公司。子公司应保 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 监督。公司相关职能 ...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浙 江 镇 洋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形象,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投诉处理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以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重要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 ...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0
第一章 总 则 浙 江 镇 洋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四)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七)本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 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二章 任职资格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