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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603429)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集友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总裁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 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第一节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 ...
集友股份(6034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本制 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通过股权或其他权益性投资形成关联关 系的下属企业,主要包括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和公司在该企业 的权益性资本占总资本的 50%以上或拥有相对控制该企业多数表决 权的股权比例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 供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 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担保行为,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维护股东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 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者 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不得以公司或子公司财产为个人债务担保。 第二章 担保的原则 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 ...
集友股份(60342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 任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 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任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任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 ...
集友股份(603429)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规范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 情人的行为,防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擅自泄露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 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上正式公开的事项。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下列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
集友股份(6034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安 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 项承诺,谋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通过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公司治理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资产完整,不得侵 害公司对其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集友股份(6034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第七条 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开展的持续督导、现场核查工作。 公司应配合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 金进行验证、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等开展的 鉴证工作。 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 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 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 ...
集友股份(6034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提高公 司质量以及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 ...
集友股份(603429)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 1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 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 ...
集友股份(6034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集 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另 有规定外,《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在必要、合理的情况 下,对于与所决议事项有关的、无法在股东会的会议上立即作出决定 的具体相关事项,股东会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
集友股份(6034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指定 联络人。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 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分管,处理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 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