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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603429.SH):首次减持3.41万股回购股份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15 09:26
格隆汇12月15日丨集友股份(603429.SH)公布,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 回购股份,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3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5%,成交总额为33.76万元 (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9.90元/股,最低价为9.90元/股,均价为9.90元/股。 ...
集友股份:首次减持回购股份3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5%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15 09:10
集友股份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回购股份341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0065%,成交总额为33.76万元,成交价格为9.9元/股。减持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3165.59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56%。 ...
集友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12 12:11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announced the appointment of Zhonghu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as the auditor for its 2025 financial report and internal control audit [2] Group 1 - The third meeting of the third board and the twenty-fourth meeting of the third supervisory board will be held on December 12, 2025 [2] - The resolution to change the accounting firm was approved during these meetings [2]
集友股份: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2 11:31
截至发稿,集友股份市值为50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降准降息等工具灵活高效运用、增加普通高中学 位……深度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记者 王晓波) 每经AI快讯,集友股份(SH 603429,收盘价:9.56元)12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第三十 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集友股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包装印刷占比98.49%,其他业务占比1.51%。 ...
集友股份(603429)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活动,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和公允, 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 规范。 第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关联交易的日常定价审核工 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核工作结果;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关联交 易发生情况进行跟踪和财务控制;信息披露部门负责关联交易事项的 报备、报告及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其它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按照各自的 工作职责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职责。其对关联交易的控制和管理职责 ...
集友股份(60342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管理建议书,以及与内 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 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安徽集友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 ...
集友股份(603429)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集友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总裁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 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第一节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 ...
集友股份(603429) - 集友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 | |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由太湖集友纸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太湖集友纸业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 均由公司承继。 第三条 公司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保障股 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 本权益,切实提升公司价值。 第十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3 / 54 第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建立党的组织,设立党的工作 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党 ...
集友股份(6034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本制 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通过股权或其他权益性投资形成关联关 系的下属企业,主要包括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和公司在该企业 的权益性资本占总资本的 50%以上或拥有相对控制该企业多数表决 权的股权比例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 供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 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担保行为,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维护股东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 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者 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不得以公司或子公司财产为个人债务担保。 第二章 担保的原则 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 ...
集友股份(60342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 任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 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任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任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