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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太立:司太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8-29 12:31
股票简称:司太立 股票代码:60352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司太立大道 1 号)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是本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 ...
司太立: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8-29 12:31
目 录 | 一、关于前次募投项目………………………………………………第 | 1—5 | 页 | | --- | --- | --- | | 二、关于融资规模及效益测算 ……………………………………第 | 6—45 | 页 | | 三、关于经营情况…………………………………………………第 | 45—87 | 页 | | 四、关于财务性投资 ……………………………………………第 | 87—103 | 页 | 7-2-1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3〕120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由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 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0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 一、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 65,289.9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部分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使用完募集资金;2) 前次募投项目中,因市场外部环境变化和工艺路线变更,"年产 195 吨定制医药 中间体项目"和"年产 1200 吨三碘异酞 ...
司太立: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8-29 12:28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印发的《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09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司太立"、"公司"或"发行人")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 人律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 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释义相 同;以下回复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司太立: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8-29 12:28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0829 第 0651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0829 第 0651 号 致: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事务委托合同,作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为本次发行,本所律师已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 务所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司太立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 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现根据上交所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出具的《关 ...
司太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8-29 12: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保 荐机构")接受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发行人"、 "公司")的委托,担任司太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 | | | 目 录 2 | | --- | | 释 义 4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6 | ...
司太立:司太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9 12:2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意见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 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包含的信息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是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经对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进行 核查,没有发现参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查叶春先生和姚朝阳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我们认为叶春先生和 姚朝阳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 要求。不存在《 ...
司太立(603520)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8 16:00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520 公司简称:司太立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 / 156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胡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军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海亚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 ...
司太立:司太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8 10:54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6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胡锦生、沈 伟艺、徐钢、胡吉明、毛美英,章晓科以通讯方式参加。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条例的规定以及公司 总经理沈伟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拟聘请 1 叶春先生、姚朝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司太立:司太立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2023-08-28 10:54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 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6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或"公司")拟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48,000 万元(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 预测或承诺,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不构成任何投 资决策依据。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 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 回报拟 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
司太立:司太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2023-08-28 10:54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6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八月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司太立")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 碘化合物及 CMO/CDMO 产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内卫生投入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加剧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和国内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国内卫生 总费用保持持续较高增长态势。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统计数据,2011 年 至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