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 Tech(60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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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尼电子: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2:4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 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 ...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024-04-26 12:4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我们对后附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电子)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 --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是东尼电子管理层的责 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2:4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 镇利济东路 588 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杨利群女 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 2023 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 司 2 ...
东尼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2:4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四) 最近 3 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浙 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 ...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2:41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 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务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 的会 ...
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2-27 09:20
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东尼电子,A 股证 券代码:603595;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057 号 沈新芳,时任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晓宇,时任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翁鑫怡,时任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 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14 号)查明的事实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 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 T 签订重大合同,约定东尼半 导体 2023 年向下游客户 T 交付 6 英寸碳化硅衬底 13.5 万片,合同 含税总价为 6.75 亿元。截至 202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 2023 年三 季报时,上述合同仅完成交付进度 6.74%,公司已可以预见 2023 年 1 交付计划大比例不能完成 ...
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2-20 04:42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1305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7152880000 浙江证监局 2024年2月1日 【打印】 【关闭窗口】 名 称 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沈新芳、沈晓宇、翁鑫怡: 2023年1月1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半导体)签订重大合同,约定东尼半导体2023年 向天域半导体交付6英寸碳化硅衬底13.5万片,合同含税总价为6.75亿元。截至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三季报 时,上述合同仅完成交付进度6.74%,你公司已可以预见2023年交付计划大比例不能完成,但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 露《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 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 ...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2-05 07:47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警 示函》主要内容及涉及事项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沈新芳、沈晓宇、翁鑫怡: 2023 年 1 月 1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 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 T 签订 重大合同,约定东尼半导体 2023 年向下游客户 T 交付 6 英寸碳化硅衬底 13.5 万片,合同含税总价为 6.75 亿元。截至 202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 2023 年三 季报时,上述合同仅完成交付进度 6.74%,你公司已可以预 ...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2-02 07:37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4,9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2.25%;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57,847,500 股(含本次), 占其持股数量的 77.16%,占公司总股本的 24.89%。 公司控股股东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8,704,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6.65%;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9,900,000 股(含本次), 占其持股数量的 25.58%,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13,674,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0%;沈新芳先生和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 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67,747,500 股(含本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 59.60%,占公 司总股本的 29.15%。 一、 ...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1-08 08:26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4,9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2.2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56,847,50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75.83%,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6%。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13,674,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沈新芳先生和 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64,747,500 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 56.96%,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6%。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新芳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 如下: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