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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 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 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 效。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另有规定 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三)独立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的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 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信息披露、停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部门。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了避免重大信息泄露,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以及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其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的公平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信息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和内外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 ...
麒盛科技(60361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诚)
2025-11-24 11:00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 提名张诚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 任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1 (四)中共中 ...
麒盛科技(6036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团叶)
2025-11-24 11: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于团叶,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5-11-24 11:00
证券代码:麒盛科技 证券简称:603610 公告编号:2025-065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 注销全资子公司 KEESON (BINH DUONG) CO.,LTD(麒盛平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麒盛平阳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全资子公司注销相关事 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KEESON (BINH DUONG) CO.,LTD(麒盛平阳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02827808; 7、经营范围:智能电动床生产及销售; 8、股权结构:舒福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5、注册地址:越南胡志明市平戈坊南新渊工业区扩大工业区N5路E5与E6地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11-24 11:00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 如下审查意见: 二、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诚先生、郑云瑞先生、于团叶女 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中于团叶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
麒盛科技(6036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诚)
2025-11-24 11:00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张诚,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
2025-11-24 11:00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麟盛投资(海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麟盛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9,990.00 万元 人民币参与投资嘉兴敦盛贝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 敦盛贝贝"),占合伙企业份额的 99.90%。该私募基金尚在募集中,后续公司持 有的基金份额如有变动,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由于私募基金投资本身具有投资周期较长、资产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 司此次参与的基金投资在回报实现上将面临较长的回收周期。私募基金对外 投资项目受宏观经济环境、监管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 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