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eson(60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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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5:39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组 织与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设立的公司所属的控 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为紧密的商业伙伴关系,在与参 股公司开展商务活动或共享资源时,应当按照商业原则进行,不得有损于公司的 利益。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总部专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所称派出董事指公 司派往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所称派出人员指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派出人 员管理办法派往参股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 第五条 公司对各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原则为: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产权明 晰,责任有限,科学管理,资源共享,在严谨的宏观调控与高效的经营运作基础 上,在确保控股子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 第六条 本办法是公司设立并管理各子公司的规范性指导依据,各子公司的 派出董事和派出人员应该积极推进并确保本办法得以贯彻实施。 第七条 公司总部应依照本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对子公司实行专业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5:39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 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麒 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 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制定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第六条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的,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 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 ESG 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并结合《麒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 支、经济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内部审计的全部内容。定期年度审 计每年至少一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 计、督查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掌握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 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并有较丰富的实际工 作经验。 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工作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同时在工作中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谦虚谨慎的原则,不得滥 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加强对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 化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 过50%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第一大股东; (四)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促进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麒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有效传递、归集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制订本 制度。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等);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其他由于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信 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董事会的日常事务,并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经营行为,明 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批准权限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的审批权限 第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张诚述职报告
2025-04-18 15:3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张诚述职报告 作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积极参与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提案,基于自身专业特长以及独立判 断,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审慎分析并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诚,男,中国国籍,1977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现任复旦管理学院教授。2004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复旦大学管 理学院讲师;2008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22 年 12 月至今,任麒盛科技独立 董事。 (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 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内幕 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编制、审批期间的重大事项。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 网站正式公开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它特殊原因有权 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确因工 作需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条 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办理投融资事宜、申请相关资质认证等特殊情 况需要对外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事项时,公司应与该等外部信息使用人签署保密 协议,要求其保证不对外泄露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公司证 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