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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11-24 11:02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海投资")持有公司 83,629,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9%;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国海直接持有公司 61,811,7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1%。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取得的股份以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麒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9),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 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智海投资拟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059,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唐国 海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529,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的,可以无须向上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上交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实行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以及《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 ...
麒盛科技(603610)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嘉兴市舒福德电动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41178049 8339G。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58.32 万股,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Kees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秀水大道 1508 号,邮政编码: 31401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麒 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 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 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麒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有效传递、归集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出现、 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 关人员(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或 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等);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证券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证券交易所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 及时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加强对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强化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麒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为了强化和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 专业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内部各单位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经 济效益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及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 整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公司财务处理规范性、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并做出合理评价。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 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 收支、经济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内部审计的全部内容。定期年度审 计每年至少一次。 第二章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 地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麒 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 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 ...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1: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 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 出现不规范行为,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公 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项目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董事会印章,以及部门职章等各种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的印鉴。印章形态包括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其中实体印章可以用不同材质刻制。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明确不适用的情形或第三方监管机构明确必须要求提供 纸质盖章文件外,电子印章的适用范围与实体印章一致。加盖电子印章的公文、 证照、协议、凭据、流转单等各类电子文件与加盖实体印章的纸质文件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相关法律明 确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第五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适用于以公司(子公司)名 义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