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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利通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08:55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结果、审计调整事项、 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 ...
利通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2024-04-22 08:5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被保荐公司名称: |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溪寻 | 联系电话:021-68827384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 | 联系电话:010-5605173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电子"或"公司")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利通电子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中信建投证券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 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08:55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建忠、路小军、戴文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建忠、路小军、戴文东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建川)
2024-04-22 08:55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建川)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白建川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 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按要求 出席公司会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白建川:曾任职于熊猫电子集团副总工程师、南京熊猫电视机有限公司总工程 师、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首席专家,现任南京熊猫数字化技术 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 2016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江苏利通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2 08:55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3 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and and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三、附件……………………………………………………………第 14—1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083 号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电子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利通电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利通电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利通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2 08:55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3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04-19 07: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8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 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 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 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
利通电子_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4-18 13:4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三月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刘奇霖、丁秋扬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 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刘奇霖、丁秋扬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 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 释 义 | 3 | | --- |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 ...
利通电子_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4-04-18 13:4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6-1-1 冒 量 | 一、审计报告 …………………………………………………………………………… 第 1―7 页 | | --- | | 二、财务报表 ………………………………………………………………………… 第 8一17 页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6-1-2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 "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com.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 (三) 合并利润表 (四) 母公司利润表……………………………………………………………第 11 页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 12 页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3 页 (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第 14–15 页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第 16-17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8―9 ...
利通电子_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18 13:4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 释 义 3 | | --- | | 第一部分 引言 6 | | 一、本所及本次签字律师简介 6 | | 二、本所律师制作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工作过程的说明 7 | | 第二部分 正文 10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0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6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7 | | 四、发行人的设立及其重大股本演变 22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3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5 | | 七、发行人的业务 26 | |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7 | | 九、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9 | | 十、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0 | | 十一、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1 | | 十二、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1 | | 十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1 | |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2 | | 十五、发行人的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