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ailai(60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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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603659)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6-13 10:47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数量:5,280,900 份 2025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5.43 元/股,调整为 15.26 元/ 股 2022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3.36 元/股,调整为 23.19 元/ 股 2022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766,296 股 一、相关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上海璞 ...
璞泰来(603659)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法律意见书
2025-06-13 10:4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璞泰来)委托,作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2 年激励计划)、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 2025 年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 ...
璞泰来(6036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3 10:4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在年报信息编制和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存在其他过错,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延迟、内容 存在重大差错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和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 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 ...
璞泰来(60365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3 10:4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 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100%的子 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 的子公司,或虽然不足 50%,但可以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或者能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
璞泰来(6036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3 10:46
(一)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根据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各个部门、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所列重大事 ...
璞泰来(60365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3 10:4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信息或者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将本制度第二条所述"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告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董事、高级 ...
璞泰来(6036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3 10:4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司的实际状况。公司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 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等 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的行为。 第五条 积极配合落实《证券法》关于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人诉讼、持股行权、 支持诉讼等制度,支持和参与投保机构行权、维权工作,扩展建立投资者多样沟通 联络机制和意见听取渠道。 第六条 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 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能在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璞泰来(60365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3 10:4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涉及被考核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 员中占过半数的比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 ...
璞泰来(60365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3 10:4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的监督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负责公司内、 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为董事会提 ...
璞泰来(603659)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3 10:4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信息传递控制、道德操守控制、内部监督等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机构合法运 作和科学决策,公司将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 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