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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603659)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2-11 12:1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 第 4 页 共 84 页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年【】月【】 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首次 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股,于【】年【】月【】日在香港联交所 第 3 页 共 84 页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五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Shanghai Putailai New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 400 号 1 幢 301-96 室。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
璞泰来(603659) -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2-11 12:1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基于长 期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包括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监管规则、《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积极履行公司 在可持续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 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本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 第四条 战略及可 ...
璞泰来(603659)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
2026-02-11 12:1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6年2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9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11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6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7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21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3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6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30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37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37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41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46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51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54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璞泰来(60365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2-11 12:1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 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 托贷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公司《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 度》规定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除外; (三)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 ...
璞泰来(603659)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6-02-11 12:1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上海璞泰来新能 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不时通过股权直接或间 接控制主体或联营主体(以下合称"璞泰来集团")的合法权益、确保璞泰来 集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外(为免疑义,仅为本制度之 目的,"中国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台湾省,"中国境外"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台湾省)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并规范璞泰来集团及证券公司、证 券服务机构在璞泰来集团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档案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 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和《关 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公告[2023]44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璞泰 ...
璞泰来(60365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2-11 12:1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股票上市地(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监管规则、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条 本细则所涉及被考核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 ...
璞泰来(6036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2-11 12:1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 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和《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是其行使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凡属公司章程规 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他 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独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人 员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与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应认真遵守法律、法 ...
璞泰来(60365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2-11 12:1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包括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监管规则、《上海璞泰来新能源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并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过半数的比例。 本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
璞泰来(60365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6-02-11 12: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对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 按照公司相关薪 ...
璞泰来(603659)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6-02-11 12:16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相关议事规则、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 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H股发行修订于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 于修订及制定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基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