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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603669) -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18 12:3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9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的 净利润-131,420,10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708,422.48 元,公司 2024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1,128,522.48 元。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
灵康药业(603669) -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8 12:28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300143号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cf.gov.cn)"进行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坏审字(2025)0300143 号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灵 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公司")2024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灵康药业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文《企业的部控制应用拉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困是灵康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 ...
灵康药业(603669) -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18 12:28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理 报告编码: 鄂25V0Q26LLM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众环专字(2025)0300041号 起始页码 1 3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p = 20 次查报告 众坏专字(2025)0300041 号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公司")2024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 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4年度财务 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向核查。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止了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 ...
灵康药业(603669)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8 12:28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5)0300142号 目 录 | | 起始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1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 | | 合并利润表 | d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 | | 资产负债表 | 13 | | 利润表 | ાર | | 现金流量表 | 16 | | 股东权益变动表 | 17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理 审计报告 众坏审字(2025) 0300142 号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灵康药业公司 2024 ...
灵康药业(60366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2: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灵康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灵康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8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6,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650万股,网上发行5,850万 股,发行价格为11.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050万元,扣除发行费 ...
灵康药业(60366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超
2025-04-18 12:2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超,男,195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浙江大学医学院邵逸夫医院院长,浙江大学医学院邵逸夫医院党委书记,浙 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肿瘤外科主任医师。现任绿城医疗管理公司董事,浙 江华诺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o-Young International Inc.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获"美中医学会杰出教授"、2011 年被浙 江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2015 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获得者。 (二)关于任职独立性的说明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 各自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特说明如下:上任以来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 ...
灵康药业(60366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潘自强
2025-04-18 12:2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 责地行使职权,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董事 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 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潘自强,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上海 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1986 年 7 月至今任职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任浙 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任职独立性的说明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 ...
灵康药业(60366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2:2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指定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以 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 的事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
灵康药业(60366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2:2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营层 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 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 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七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 第八条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置其他高级管 ...
灵康药业(60366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2:2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将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交易 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