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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规定 ...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 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 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 ...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 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 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 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公司在季度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原则上 ...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2025 年 12 月修订)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 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本细则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其内容涵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 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递延支付及追回机制等。本细则是该制度的核心组成 部分。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监督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柯利达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 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 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 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七条 ...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运作规则及董事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柯利达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的常设机构,在股东 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重大经营 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三条 新《公司法》明确了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的是董事会或执行 董事,对外代表公司的是法定代表人(通常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5-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 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 ...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保证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信息 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 ...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在董 事会中设 ...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其关联方达成的单项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就同一关联方 或同一标的累计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以上的关联交 易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董事会、 ...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六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提请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 第六条补足委员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全部职权,不设监事会;核心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