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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10 11:3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部相关部门及各分 公司和子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负有职责和义务的其 他人员。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办法》")、《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 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 相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 ...
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10 11:3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 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公司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劵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劵法务部,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且必须 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备上市的 ...
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0 11:3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有关人员及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 将有关情况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所属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的以下事项及其持续进展情况: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
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0 11:33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的规定, 实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分子公司,以下 统称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
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10 11:3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永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应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 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 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2-10 11:3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 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参考《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相 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1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 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和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四条 公司在公司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严防资金占用。公司 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有 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公司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 支出。 第五条 禁止公司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公司关 ...
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10 11:3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永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舆情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公众关注度高,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 品牌声誉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舆情,被中央或省级主流媒体点名批评或 ...
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1:3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五条 公司 ...
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0 11:3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 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 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 且不具备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控股子公 司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 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资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 ...
永悦科技(603879) - 永悦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0 11:3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处承担提名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