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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仙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亲属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1: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主要亲属 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亲属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兄弟姐妹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的证券账户负责,加强证券账户管理,严禁将所持证券账户交由他人操 作或使用。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亲属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应事先填写《买卖公司证券问询函》,并提交董事会秘书进行审核。问询函 ...
寿仙谷:寿仙谷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1:56
| 证券代码:603896 | 证券简称:寿仙谷 | | 公告编号:2024-008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0 | 债券简称:寿 | 22 转债 | |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系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末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 ...
寿仙谷:寿仙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1: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或"公司")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寿仙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勤勉尽责、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 续聘建议方面进行了监督与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 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 ...
寿仙谷:寿仙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制定)
2024-04-25 11: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寿 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含新聘、续聘、改聘),是指公司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
寿仙谷:寿仙谷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4-04-25 11:56
| 证券代码:603896 | 证券简称:寿仙谷 | 公告编号:2024-01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0 | 债券简称:寿 22 | 转债 |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同意聘任林荣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荣志先生简历如下: 林荣志先生,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工业 大学财务管理本科、浙江大学药学本科,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经济学学士、理 学学士。曾任浙江英特集团有限公司中药事业部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浙江钱 王中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浙江中医药大学饮片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正职)、杭州辰天贸易有限公司 党支部委员/执行董事/总经理 ...
寿仙谷:寿仙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1:56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任职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将自查 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 项意见。基于此,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如伟、韩海敏、贝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寿仙谷(603896)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1:56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4 was CNY 220,901,649.34,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7.15%[5]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the same period was CNY 77,130,242.10, reflecting a growth of 23.19%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EPS) for Q1 2024 was CNY 0.39, an increase of 21.88% year-on-year[5]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4 reached ¥220,901,649.34, an increase of 7.9% compared to ¥206,156,004.83 in Q1 2023[22] - Net profit for Q1 2024 was ¥77,130,242.10, a 23.2% increase from ¥62,610,490.08 in Q1 2023[23] -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for Q1 2024 were both ¥0.39, compared to ¥0.32 in Q1 2023, reflecting a growth of 21.9%[24]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of ¥87,833,592.95 for Q1 2024, compared to ¥68,333,632.06 in Q1 2023, indicating a growth of 28.7%[24] Cash Flow and Investments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decreased by 37.49% to CNY 49,240,931.02, primarily due to an increase in accounts receivable[5][9] -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generated a net amount of ¥49,240,931.02 in Q1 2024, down from ¥78,770,447.68 in Q1 2023[27] - Cash flow from investing activities showed a net inflow of ¥132,590,452.11 in Q1 2024, compared to a net outflow of ¥48,674,579.89 in Q1 2023[28] - The company achieved an investment income of ¥90,895.12 in Q1 2024, a significant recovery from a loss of ¥141,089.11 in Q1 2023[22]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Q1 2024 amounted to CNY 3,225,515,608.90, a 1.61% increase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6] - Total assets as of March 31, 2024, reached ¥3,225,515,608.90, compared to ¥3,174,354,361.97 at the end of 2023, indicating a growth of about 1.6%[18] - The company's total liabilities decreased to ¥966,391,583.54 from ¥1,003,065,665.30, reflecting a reduction of approximately 3.7%[18] - The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ncreased to ¥2,259,124,025.36 from ¥2,171,288,696.67, marking an increase of about 4.0%[18]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had a total of 20,613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11] -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Zhejiang Shouxian Valley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held 28.10% of the shares, with 12,389,000 shares pledged[12] - The company repurchased 3,585,000 shares, accounting for 1.78%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as of March 31, 2024[14] - The company has not reported any changes in the participation of major shareholders in margin trading or securities lending activities[14] Other Financial Metrics - The return on equity (ROE) increased by 0.25 percentage points to 3.48%[6] - The company recognized a gain of CNY 5,674,386.57 from the disposal of non-current assets, contributing to the net profit growth[8] - Accounts receivable increased by 59.64%, attributed to higher sales revenue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9] - Inventory as of March 31, 2024, was reported at ¥166,392,791.62, up from ¥157,833,270.72, which is an increase of approximately 5.4%[16]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other receivables, rising to ¥4,600,217.54 from ¥3,253,239.10, which is an increase of approximately 41.3%[16] - The company'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stood at ¥5,895,864.64, slightly up from ¥5,738,154.02, indicating a growth of about 2.8%[16] Accounting Changes - The company announc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starting from 2024, which will involve adjustments to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30]
寿仙谷:寿仙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04-25 11:56
| 证券代码:603896 | 证券简称:寿仙谷 | 公告编号:2024-013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0 | 债券简称:寿 22 转债 | |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
寿仙谷:寿仙谷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1: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1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三章 | 担保管理的原则 | | 1 | | 第四章 | 担保应履行的程序 | | 2 | | 第五章 | 担保风险管理 | | 4 | | 第六章 | 担保的信息披露 | | 6 | | 第七章 | 责任人责任 | | 6 | | 第八章 | 附则 | | 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管理制 ...
寿仙谷:寿仙谷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1: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五)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