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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科技(6038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 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 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名。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 ...
长城科技(60389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与本制度第四条 1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前项法人直接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 ...
长城科技(60389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五年八月修订 (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0 | | --- | --- |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43 |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系由浙江长城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号9133050066615054X7。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 289 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 ...
长城科技(603897) - 累积投票制度
2025-08-21 09:17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 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且特指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 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 ...
长城科技(6038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长城电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 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 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子 公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
长城科技(603897) - 独立董事工资制度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长城电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 ...
长城科技(603897) - 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 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1、证券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新股配售、 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委托 理财进行证券投资以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 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 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3、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 第二章 投资决 ...
长城科技(6038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二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浙江长城电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
长城科技(60389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任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长城 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解 任或其他原因离任的情形。 第三条 董事离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 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任相关信息; (三) 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任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 保护 ...
长城科技(60389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的原 则。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 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至 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 (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