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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603976)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重 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重庆正川医药包装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 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特制定本制度。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并在公司 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 ...
正川股份(6039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
正川股份(603976) - 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上市公司积 极承担社会责任,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 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 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 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 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 公 ...
正川股份(60397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公司 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条件 1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 ...
正川股份(60397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同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 ...
正川股份(60397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公司变更募集 ...
正川股份(603976)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保证年报披 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本制度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 审计准备工作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
正川股份(6039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五)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
正川股份(603976)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加强公司与证券市场投资者和相关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了解,促进公司诚信自律、 规范运作,并进一步推动公司完善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 披露行为,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信 息优势,可能利用未 ...
正川股份(60397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 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属各级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 公司年报编制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与公司年报编制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或部门。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 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