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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5 08:0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的,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一)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应当及时填写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登记审批 表及相关书面资料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涉及内幕信息的还需登记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本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及其他纳 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与"控股子公司"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 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和知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 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 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一)根据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二)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原则; (三)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四)如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 投资者的意见。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专门委员会的职权职责,详见公司制定的专门委员会相关实施细则。 第三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为进一步规范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设 立战略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 误导投资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 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 1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 第一条 为加强对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 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 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 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并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如 有)、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然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就下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 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要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 司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01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