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he(60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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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10-16 21:00
Group 1 - The fifth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for Shanghai Taihe Wate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was held on October 16, 2025, at the Lanyun Cultural Center in Qingpu District, Shanghai [2] - The meeting was conven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chaired by Chairman Wu Jing, utilizing a combination of on-site and online voting methods, which complied with the Company Law a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2][3] - Out of the 9 current directors, 8 attended the meeting, with independent director Chen Jiajun absent due to personal work reasons [3] Group 2 - The meeting approved several non-cumulative voting proposals, including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board meeting rules, and fundraising management system [4][5] - The meeting did not deliberate on any matters outside of the notified and announced agenda [5] - The legal proceedings of the meeting were witnessed by Beijing Tongshang Law Firm, confirming that the meeting's convening and voting procedures were in accordance with legal regulations a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5]
*ST太和(605081)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16 11:00
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 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 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 告,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0-16 11:00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 太和 公告编号:2025-074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 899 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3,645,55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1.8782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靖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10-10 08:45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10 月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 2025 |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 1 | | --- | --- | --- | | 2025 |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 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 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 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如股东欲在 ...
*ST太和董事会决议:修订多项制度并拟召开临时股东会
Xin Lang Cai Jing· 2025-09-30 11:50
Core Points - Shanghai Taihe Wate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stock code: 605081, stock abbreviation: *ST Taihe) held its fourth board meeting on September 30, 2025, with all nine directors present, chaired by Chairman Wu Jing [1] Group 1 - The board approved multiple resolutions, including amendments to various systems such as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governance rules [2] - The resolutions included the proposal to convene an extraordinary shareholders' meeting, with all votes in favor [2]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未授权予总经理的公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 若按照《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传 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 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与提案有 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 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两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 持战略委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30 1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 ਸੁੱ |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由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发起, 由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在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10116566529966T。 第五条 公司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 38 弄 19 号 1957 室。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邮政编码: 21050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247,072 元。 1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 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议事规则 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1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议事机构, 主要负责对拟任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人, 并由独立董 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放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 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 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本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 ...